辽宁省朝阳城市发展集团2022年1月关于市场化选聘2名集团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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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yun56

2022/7/25 1:41:08   


根据《朝阳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朝委办发[2021]9号)和《朝阳市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工作方案》(朝委[2021]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五)分类分层、任(聘)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原则。

(六)依规依纪依法原则。

二、选聘职位

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治企兴企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当期收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创新意识强,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规守纪,廉洁从业,能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应当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驾驭市场经济本领,熟悉现代企业运作,拥有先进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善于把握商机,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执行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安全管理以及《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5.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特别优秀或者特殊需要的人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二)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或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三个任期(9年)以上。

3.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行业工作经历或与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等相关的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具有中型以上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应当具有中层正职和副职累计4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1)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其他不宜情况的。

(三)岗位条件

1.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地产开发板块):在房地产开发领域能力突出,五年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独立开发20万m2以上项目,通晓企业管理知识,具备谈判、决策、组织和协调能力,精通房地产开发行业运作模式、运作规律和国家政策。

2.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建筑板块):在建筑行业能力突出,五年以上建筑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熟悉工程预算、成本核算、定额管理、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程序,对公司组织框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队伍建设、成本控制有相当经验。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需制成压缩文件发送至cycfjtyxgs@163.com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3.报名者应提交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报名登记表(附件)到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

(5)中型以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任职文件。

(6)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证书。

(7)反映本人能力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

(8)具有企业从业经历人员需提供中型以上企业所属行业证明以及任职证明(盖任职企业公章),任职证明包括应聘者离职上一年度:①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②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③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扫描件进行核实。

(二)资格审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

(三)提出初步人选。根据资格审核结果,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少于1:3最多不超过1:5比例提出初步人选。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后5日内,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审查合格者本人及其各项原始材料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确认。

(五)集中面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确认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六)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结果按1:2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进行四必审核,同时征求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意见。

(七)确定拟任人选。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拟任人选并报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八)任前公示。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拟任人选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聘期3年。首次聘任试用期1年,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聘期。经理层成员在同一岗位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3个聘期,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聘任年限。

(十)备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五、岗位管理与薪酬结构

(一)实行聘期制、契约化管理。以固定聘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聘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聘任(或解聘)和兑现薪酬。

(二)薪酬结构。薪酬结构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法定福利待遇构成,年薪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参考朝阳市同级别国企同等职位工资平均水平,由董事会决定。

六、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七、其他

咨询电话:0421-281053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朝阳城发集团市场化选聘副总经理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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